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青海省人社厅近日出台《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实施意见》,坚持“放管服”改革为先,监察执法为重,就业服务为本,构建竞争有序市场监管体系,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意见》指出,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等权利义务和行为。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服务台账,健全完善与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完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切实履行依法公开生产经营活动有关信息数据的法定义务,增强社会监督和协同共治。强化招聘活动管理,引导和监督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履行劳动法律和义务,加强监管和惩戒力度规范劳务派遣服务。建立警示约谈制度,及时纠正整改违规失信行为。
《意见》要求,要每年组织一次扎实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加大重点领域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净化市场环境。推动“互联网+监管”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率。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切实发挥“红名单”示范激励作用和“黑名单”约束惩戒作用。
《意见》强调,要健全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统筹布局服务网点,及时发布人力资源供求,强化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工作;强化落实就业政策措施,指导企业进一步优化劳动用工管理,支持重点企业培训和劳务对接,推动改善用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