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调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随着益阳市最新更低工资标准的出炉,从2019年10月1日起,该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失业金发放标准随之作出相应调整,具体上调标准为:市本级和赫山区、资阳区由1088元/月调整为1173元/月,月标准提高85元;南县、沅江市、桃江县、安化县、大通湖区由960.50元/月调整为1037元/月,月标准提高76.50元。
今年以来,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秉承“用心、热心、贴心”的工作理念,积极优化失业保险金办事流程和审核审批程序,高效办理申领手续,按时足额发放待遇,切实为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物质支持和精神动力,截至9月底,全市已为3950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1781万元,为3425人次领取失业保险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415万元。(益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刘双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