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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引进博士硕士可获安家费

哈尔滨市近日出台大力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政策,助力小微企业引进高层次和紧缺实用人才。根据这些政策,小微企业引进博士硕士可分别获安家费10万元、5万元。

凡在哈尔滨市市区范围内设立税务登记、纳入哈尔滨市小微企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管理的成员企业,从省外引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取得发明专利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均纳入该政策申报范围。引进的优秀人才应与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两创示范”扶持期内2015~2017年),并在哈尔滨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具体的扶持标准为:对小微企业引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取得发明专利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给予安家费10万元;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10万元,每月给予生活补贴2000元,连续发放3年;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5万元。

符合条件的人才,由人才引进单位提出书面申请。2016年申报时间为10月17日至11月4日,2017年申报时间为12月1日至30日。2015年1月1日起,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启动实施后,引进的优秀人才也可参加申报,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安家费及博士补贴予以补发。(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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