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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忽略教师的正当诉求

教师节即将来临,每到这个特定的日子,大家总会用美好的字眼来诠释师爱,例如“最美教师”、“无私奉献”、“带病坚守”等等。然而,教书也是一份职业,教师也是劳动者,他们需要付出和奉献,同时,也理应有所收获。

先来说说教师这份职业,这是一个公益性岗位。所谓公益性岗位是指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也就是说,教师的工作是为了公益,但这并不等同于他们的劳动付出就该是公益的。教师和普通劳动者一样,入职时要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要缴纳社保、上班受学校管理,按月领取劳动报酬……

既然是一名劳动者,那么教师的休假、工资、加班、离职等都理所应当地受劳动法律的保护。或许,这份职业有寒暑假,休假时间较为集中;教书育人肩负着整个民族的振兴,离职不能说走就走,但这不是占用休假、剥夺离职权利的理由,因为这是一名职业人应得的法定权益。

大家希望教师都是无私的、和蔼可亲、尽职尽责的,社会舆论给教师这个职业也附加了很多的道德价值,把诸多优良品质都赋予这个职业当中,将教师这个职业神圣化、崇高化和道德化。而当一份职业在道德层面被人为拔高之后,就意味着社会公众对从业者要求的提高,同时可能忽略了他们部分正常的利益。我们不能理所应当地认为:教师就该牺牲假期备课;就该不计时间不计报酬地为孩子补课;就该等孩子上完一个学期再离职……事实上,教师也有自己的家庭,过的也是柴米油盐的日常生活,他们也有正常的休息、休假、增加收入等等需求。

牺牲、奉献是职业美德,职业美德却并不仅限于此。职业美德的具备也并不与法定权益相冲突,所以,让我们用平和的心态看待教师的合理诉求,更注重他们的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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