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零就业和低保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近日,吉林省人民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就业稳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16年吉林省将确保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对就业困难人员,将通过“一对一”职业指导、免费技能培训、送岗上门、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多种途径,给予优先扶持和重点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和更低生活保障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通知指出,吉林省将出台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有关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鼓励百万固定资产、就业人数13人以上、人均年营业收入45万元以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就业。对年度就业人数增长5%以上和吸纳就业人员中高校毕业生占50%以上的企业申报扩大产能和技术改造项目,通过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引导资金给予优先重点扶持。将吸纳就业列入省级特色工业园区绩效考核内容,未来三年内,对年新增就业3%以上园区申报公共服务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省级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给予优先支持。
为推进创新创业,吉林省将简化创业担保贷款程序,精简企业和个人贷款申请材料,取消个人贷款合同公证等手续。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在原有规定5万、8万、10万元的基础上,分别提高到15万、18万、20万元;对已享受2年财政贴息政策的,按时偿还贷款后可继续申请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加大省级创业专项资金对创业创新的支持力度,2016年投入1.2亿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补助、初创企业补贴、创业平台建设补贴、创业培训及创业能力提升补助、创业活动补助。
据悉,“十三五”期间,吉林省每年将至少培育20个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平均孵化规模达25户以上;充分发挥和提升创业孵化基地对创新创业以及带动就业的作用和能力,全省创业孵化基地力争每年新增就业岗位1万个以上。2016年新建20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每个基地带动就业300人以上;新认定10个以上省级大学生创业园,每个创业园至少入驻大学生创业企业20户,每户带动3至5人就业;依托大学生创业园打造5个新业态的众创咖啡和创客空间;新认定32个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每个基地给予80万元支持,所需资金从省级创业专项资金支出。
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制定“一对一”就业援助方案,纳入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体系,实行不挑不拣即时就业承诺服务。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2016年全省安排2500个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将符合更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纳入更低生活保障范围。
记者了解到,吉林省还将做强“吉林大姐”家庭服务品牌、“岭城加油工”劳务品牌等,培育“吉菜厨师”“吉林汽修”等吉林技工新品牌。此外,在2016年至2018年,吉林省还将建设30个省级“首席技师工作室”,创建一批师徒工作间。并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促进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实施“三年劳动者技能提升计划”,对贫困家庭子女、高校毕业生、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开展精准就业技能培训,2016年至2018年,全省累计开展各类职业培训100万人次以上;对企业在职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有创业意愿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对即将刑满释放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等群体开展特色培训项目。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简化培训补贴申请手续。(官思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