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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制度改革有力度有温度

人社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完成了工程、会计、翻译、文物博物等10个系列职称改革工作,出台12个系列职称改革意见。各地细化改革措施,增设新的评审专业,修订具体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法,惠及近7300万专业技术人才。

为规范职称评审程序,依法加强职称评审管理,切实保证职称评审质量,2019年7月,人社部出台《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过程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作为职称工作的第一部规章,由过去分散的政策上升为统一规定,由一般性政策文件上升为部门规章,是加强职称评审管理、完善职称政策法规体系的重要举措。

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人社部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创新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对护士、执业药师、社会工作者等职业资格单独划定合格标准,进一步提高职称倾斜政策的针对性,全面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助力精准脱贫的内生动力,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助力“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同时,人社部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起草《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拟通过健全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机构、拓宽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完善以市场评价为导向的职称评审标准、创新民营企业职称评价方式等措施,充分激发和释放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调动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积极性,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各地各部门也出台一大批针对性强、具有创新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树立重品德、重能力、重业绩的评价导向。强调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破除了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羁绊,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进一步畅通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着力做好非公有制领域职称评审工作,畅通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使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鼓励更多优秀人才扎根基层。通过出台针对性倾斜政策,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更大限度地激励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立足岗位、踏实做事、攀登奉献,促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释放人才主体活力。改革遵循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向基层和用人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积极发挥用人主体的主导作用,进一步调动了人才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激发和释放人才活力。

人社部专技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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