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项措施严格创业培训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创业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近日,宁夏采取七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工作。一是严格选用定点培训机构。各市、县(区)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在公布的全区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范围内选择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凡未公布的创业(网络创业)培训机构不得承担补贴创业(网络创业)培训任务。二是严格履行培训申报程序。定点培训机构在举办培训班时应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面试筛选,在培训班开班前3日,向所在市、县(区)主管部门提交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开班申请表和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学员花名册,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培训。三是严格使用规范培训教材。定点培训机构严格使用规范培训教材,确保学员人手一册。四是严格执行培训教学标准。要求各定点培训就严格按照创业(网络创业)培训课程标准规定时间、天数、规定课时开展教学。五是严格执行师资派遣制度。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宁夏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师资管理办法》要求,选用派遣师资。每期承担授课任务的师资,必须确保2-3名,凡未经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同意,培训机构不得私自选用师资从事培训教学活动。六是严格执行培训监督管理。定点培训机构切实加强学员管理,及时建立考勤制度,任课讲师或管理人员要做好教学记录和考勤记录,并与开班备案等资料对应归档备查。各地就业创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不定期地对培训班情况进行检查。七是严格完善培训后续服务工作。定点培训机构在培训班结束一周内,要向所在地主管部门提交培训班审核验收申请,由主管部门对培训人数、培训内容、培训效果等进行确认签字(盖章)后申领培训合格证书,各培训机构在培训结束后半年内对所培训学员进行1-2次后续跟踪指导服务,各地主管部门要对培训机构开展后续服务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