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辽宁人才派遣网,在这里为您提供最一流的人力资源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HR资讯-行业动态

启动实施全市青年就业启航计划

提升就业能力 开展创业帮扶

市人社局和团市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启动实施主题为“就业启航,梦想扬帆”的全市青年就业启航计划。通过开展职业指导行动、就业能力提升行动、创业帮扶行动、结对帮扶行动、就业服务行动等,帮助失业青年实现就业。

主要针对16至35岁失业青年

通知指出,将16至35岁有劳动能力、失业一年以上有就业意愿的青年纳入计划,尤其是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失业青年作为重点援助对象,建立健全覆盖求职创业全过程的帮扶机制,着力调动提高失业青年就业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使有需要的失业青年都能得到相应就业政策和服务帮扶。

开展职业指导行动

通知指出,各区县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青年之家等平台,根据单位分工,各区县团委组织开展青年喜欢的志愿服务、主题展览、团体职业指导等实践活动,将失业青年请出家门,创造更多与社会接触交往机会。对有求职意愿的失业青年开展一次职业素质测评,量身定制一份“就业启航计划书”,视情组织家长共同参与指导,帮助失业青年合理确定职业定位,积极理性求职。市人社局、团市委每年组织不少于一场全市范围的“青年就业启航”大型活动。

开展就业能力提升行动

通知要求,各区县要将有培训意愿的失业青年组织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根据其能力水平和就业意向,有针对性地提供培训项目,使之至少掌握一种专项技能,对希望接受技能教育的,积极推荐就读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鼓励企业积极招收失业青年成为新型学徒,符合条件的提供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尽可能为失业青年提供就业见习机会,帮助积累实践经验,提升岗位适应能力,并严格落实见习补贴。

开展创业帮扶行动

通知明确,各区县要进一步落实好省出台的《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若干政策规定》、《推动全民创业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工商税费减免、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培训、财政金融扶持等政策文件措施,充分发挥政策红利,为符合条件的失业青年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场租补贴等支持,降低创业成本,努力提高创业成功及稳定率。

开展结对帮扶行动

通知强调,各区县人社部门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失业青年作为重点援助对象,建立专门台账,“一对一”开展结对帮扶,综合运用多种措施手段,帮助融入市场就业。根据自身情况和求职方向,提供专门的职业指导和心理咨询服务,组织参加专场招聘活动,优先向企业推荐,并按规定落实定额减免税费、社保补贴等政策。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

开展就业服务行动

通知指出,各级团组织要摸清辖区范围内青年劳动力情况,各级人社部门、团组织要依托“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金秋招聘月”“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和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新春招聘会”等一系列就业服务活动,通过集中发布招聘信息,送信息上门,量身提供就业服务等方式,帮助失业青年实现就业。

[返回上一页]
在线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