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正式“上岗”
日前,西安市人社局召开第一次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会议,首批50名社会监督员接受聘书和社会监督员证,正式上岗履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职责。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监督机制,使公共基金在阳光下运行,西安市人社局从6月开始面向社会选聘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员,通过个人自荐、资质审核、网络公示等程序,最终聘用了首批50名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员,人员构成涵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组织、新闻媒体、高等院校等多个领域和行业。
社会监督员上岗后,将承担着对社会保险相关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参保人员进行监督的职责。监督的内容包括社保经办机构和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社保基金的管理运营情况,参保单位和个人的依法缴费情况等。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有无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用人单位是否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参保人员有无谎报身份、伪造档案、出具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参保资格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等等。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西安市人社局专门研究制定了《西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办法》规定,社会监督员的监督活动以个人参与为主,也可接受人社行政部门邀请,参加统一组织的社会保险基金检查、考核和其他专项活动。社会监督员举报违法违纪行一经查实,符合奖励情形的可享受200元至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