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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领导责任制 严肃安置纪律

今年,北京市接收安置军转干部5687人,同比增长98%。其中,计划分配1893人,自主择业3794人,师团职干部1626人。日前,北京市召开2016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对做好2016年以及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工作进行部署。

一是健全领导责任制。北京市要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把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将军转安置工作纳入各级绩效管理体系,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评选双拥模范区的重要条件。

二是严肃安置纪律。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落实本市安置计划,遵守安置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各项安置政策。完善问责制度,对安置工作进度缓慢、未完成安置任务或完成任务不力、拒绝接收或变相拒绝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的区、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启动行政问责程序,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暂缓办理该区、部门和单位人员调动、考试录用、聘用及编制调整等审批事项。对在安置工作中违规违纪的人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严重违反政策规定以及构成犯罪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加强对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的宣传解读,大力推广安置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深入报道模范军转干部典型事迹,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国防军队改革、关心关爱军转干部的良好氛围,激励、引导军转干部保持和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自觉服从大局,听从组织安排,到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建功立业。

北京市将做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继续发挥党政机关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主渠道作用,充分挖掘接收安置潜力,带头落实接收安置任务。畅通军转干部进入法治专门队伍的通道,政法部门以及劳动保障监察、城管执法等部门调整和充实人员,优先从军转干部中选用。鼓励和引导军转干部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对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参照其在军队的职务等级安排相应的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提高军转干部在市属国有企业安置比例,增加市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实职岗位和中高收入岗位的比重。突出安置重点,采取预留领导职数、使用空出的领导职位、按规定增加非领导职数或者先进后出、带编分配等办法,安排好师团级职务军转干部的工作和职务。统筹平衡安置任务,鼓励和引导军转干部到乡镇、街道和基层一线工作。坚持把军转干部安置与其服役期间的德才表现和贡献挂钩,进一步规范市级单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统一笔试工作,完善各区对拟接收军转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12月底前完成军转安置任务。

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作为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部门的重要职能,健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完善管理服务政策,健全退役金管理机制,确保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保障落实。积极鼓励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以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为契机,搭建区域就业创业平台,促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更广阔的区域内发挥人才作用、实现人生价值。提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个性化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就业创业本领。

创新推动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围绕促进军转干部人尽其才、发挥作用的目标,结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与人才要求,改进培训方式,充实培训内容,帮助军转干部顺利实现由国防和军队建设人才向党政人才和经济社会建设人才转变。在继续做好前移培训、适应性培训等基础上,探索开展计划分配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同时,将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向安置后延伸拓展,纳入各区、各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资源开发总体规划,不断加强后续管理和服务,充分引导军转干部人才在首都经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程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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